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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下有病的動物,身體當然一定要生病
一位著名醫生勸人不食肉的話:
人有時很奇怪,假如知道某人有病,即使是親人,也不敢用,他用過的碗筷,甚至怕吃到他的剩菜,怕吃到他的一滴唾液、血液、鼻涕。
而且和“人類”共餐,常強調“公筷母匙”,大家都認為這叫“講究衛生”。
假如親人肉上長膿包,大多數人也絕不敢去吸他的肉和膿。
但是,人們卻常把很多不知有沒有生病的動物,大塊大塊的屍體(當然含體液)放入口中親吻又嚼食,也把其肉汁、血液(比唾液嚴重多多)放入口中吸,嘴裡還說“好吃”。
他完全都沒考慮——這是否符合自己所講究的“衛生觀念”?可能是動物比人更乾淨、更健康吧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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