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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關懷生命協會 攝

註:

在此為爭取動物生命權益團隊加油,但願進而吃素,讓地球上所有動物遠離殺戮之苦,這才是對動物最完善的照顧 "感恩"

 

美國聯邦調查局(FBI)當局最近作了一個決議:虐待動物的罪行即將被列入「UCR-NIBRS(推動執法者了解及阻止經常性發生暴力犯罪計畫)」的範圍內。而同樣重要的是,這些經常發生的暴力犯罪也可能成為一個警訊,讓司法體系對於那些在未來可能對社會造成危害的人們有所警覺。

當這個決議在2015年開始付諸實施後,美國聯邦法將會視虐待動物的行為為一級犯罪,同級別的犯罪包括縱火、搶劫、綁架以及謀殺,都是嚴重的犯罪類型。這項新增的動物犯罪共分成四大類:

1.對單一或大量動物的忽視及缺乏照顧

2.故意虐待和折磨動物

3.集體虐待動物

4.對動物的性虐待。

這些犯罪都即將呈報給聯邦調查局的UCR計畫,與其他主要的罪行(如謀殺及施暴)一樣,作為一個獨立區別的犯罪類型。

UCR被視為美國在犯罪統計中最廣泛的資料來源,而UCR最早源自於1929年,由國際刑警組織(IACP;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hiefs of Police)發想,目的是為了提供國內可靠的犯罪統計數據,而在1930年,聯邦調查局被賦予收集、發布以及歸檔這些犯罪統計數據的任務,使它們始終能供作分析之用。對於動物犯罪被歸類為一個獨立的犯罪類型,不僅將傳達給社會大眾一個重要訊息,同時也提供一個意義重大的研究及分析目標。

美國過去的司法體系,僅將虐待動物的罪行列入「其他所有罪行」的類別,這一類別的犯罪通常吸引不了執法者的興趣,相關單位也只願意投注極少的人力對這類的犯罪作研究及調查;然而,當上述的改變出現時,這將會是一個意義重大的啟程。

造成這項改變的原因之一,可能是源自於為數眾多的研究,這些研究皆主張「虐待動物的行為是將來可能對其他人類為暴力犯罪的警示」,而聯邦調查局已經意識到這一層連結關係有數十年之久了。聯邦調查局特別探員艾倫表示,相關單位曾訪談過36名連續殺人犯有關他們過去虐待動物的經歷,許多人表示他們曾在還是小孩時就殘殺過動物;而有高達46%的人也承認曾在青少年時期傷害過動物。

讓動物犯罪進入UCR的範圍內是由若干組織及動物保護者帶領推動的,這些推動者包括國家治安協會(National Sheriff's Association),其領導者為執行長約翰.湯普森,而這項推動是期望最終能對於這些動物犯罪有所熟悉及了解。

「國家治安協會的使命,是提供執法者關於現實中動物虐待和其它犯罪之間連結的相關資訊,」湯普森說道:「我們對於聯邦調查局對此議題的回應,以及局長柯密願意承擔改善公共安全的責任,感到相當高興。」......(閱讀全文)

http://vegunion.org/node/38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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